酒駕罰多少?現行酒測級距與刑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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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駕同時可能涉及行政罰與刑責。現行行政罰從吐氣每公升0.15毫克起;刑法門檻為0.25毫克,或有其他事證足認已不能安全駕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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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駕罰鍰不能只用一個數字回答。現行行政裁罰會看車種、酒精濃度與到案時間;再犯、拒測、載有未滿12歲兒童或肇事致傷亡,另有吊銷、吊扣與車輛處分。刑法的酒精濃度門檻也與行政罰不同。

現行行政罰從0.15開始

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行政標準是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.15毫克,或血液中酒精濃度0.03%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現行第35條的法定範圍為:機車15,000至90,000元、汽車30,000至120,000元,車輛當場移置保管,並吊扣駕照1至2年。

期限內繳納或到案的基準如下;逾期時金額會提高:

吐氣濃度機車小型車大型車
0.15以上未滿0.2515,000元30,000元33,000元
0.25以上未滿0.4022,500元37,500元42,000元
0.40以上未滿0.5545,000元60,000元65,000元
0.55以上67,500元85,000元100,000元

沒有在期限內處理時,表中依遲延日數另列三種金額,最後一欄也涵蓋逕行裁決;例如0.55以上機車為74,000、87,500、90,000元,小型車為93,500、110,000、120,000元。實際金額應以裁決書、車種與酒測值核對。

現行基準表還規定:機車吊扣駕照1年、汽車2年;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致人受傷,機車吊扣2年、汽車4年;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吊銷並不得再考領。車牌吊扣2年,違規者另須完成主管機關安排的道路安全講習。

再犯、拒測與乘客怎麼罰

10年內第二次酒駕,機車罰90,000元、汽車120,000元並吊銷駕照;第三次以上按前次罰鍰再加90,000元。拒絕酒測、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,或在測試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、毒品、迷幻藥、麻醉藥品或相類似管制藥品,首次罰180,000元並吊銷;10年內第二次罰360,000元,第三次以上按前次再加180,000元。

同車駕駛人酒測值達吐氣每公升0.25毫克或血液0.05%以上時,年滿18歲乘客現行也有罰鍰;年滿70歲、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乘客是條文列出的例外。車主明知駕駛酒駕卻不禁止,現行第35條第7項規定依第1項罰鍰處罰;該項已沒有吊扣牌照2年的文字,但現行裁罰基準表備註仍列吊扣牌照2年。兩份官方資料文字不一致,個案應以裁決書與處罰機關認定為準。

酒駕第1至5項違規須上道安講習;2025年3月1日後的違規,講習每小時收200元。因酒駕被吊銷後的重考條件,可接著看吊銷駕照多久可以重考。

刑法0.25門檻與行政罰不同

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,吐氣每公升0.25毫克或血液0.05%以上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;即使未達這個數值,只要有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後不能安全駕駛,也可能成立。行政罰從0.15開始,不能因未達刑法0.25就認為沒有交通違規。

酒駕致人於死,刑度為3年以上10年以下,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;致重傷為1年以上7年以下,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。曾犯刑法第185條之3或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之罪,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緩起訴處分確定,於10年內再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之罪而致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同一行為同時觸犯刑法與行政法上義務時,行政罰法第26條原則上依刑法處罰,但吊扣、吊銷等其他種類行政罰仍可裁處;案件若不起訴、緩起訴或特定裁判確定,也可能再依行政法規裁罰。個案應以司法與裁決結果為準。

2026年8月修法尚未施行

2026年8月17日公布的新第35條把機車罰鍰範圍改為18,000至120,000元、汽車36,000至150,000元,並增修毒駕與拒測處分;但施行日由行政院另定,截至2026年9月17日仍未定,新的裁罰基準表也尚未公布。

因此,現在不能直接拿新範圍計算酒駕罰單。目前的罰鍰級距依2026年1月31日起施行版本與2026年3月31日施行的基準表;新條文施行且裁罰基準更新後,應再依新版本核對金額。

慢車現行酒駕罰1,200至2,400元,拒測4,800元;2026年8月公布但未施行的新第73條則提高為2,400至12,000元、拒測等情形24,000元。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分類可參考微電車取締與道路規範。

常見問題

機車酒駕最低罰多少?

現行法定下限15,000元;期限內且吐氣0.15以上未滿0.25的基準也是15,000元。

吹到0.24會有刑事責任嗎?

刑法數值門檻是0.25,但另有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,致不能安全駕駛」的要件;0.24也已超過行政罰0.15標準。

拒絕酒測是不是比酒駕罰得少?

現行首次拒測罰180,000元並吊銷駕照;10年內第二次為360,000元,不能把拒測當成較輕選項。

2026年新酒駕罰鍰已經生效嗎?

2026年8月17日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,目前仍應依現行施行版本與裁罰基準判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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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延伸閱讀

參考來源

  1.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現行施行版本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· 2026-09-17
    • 現行酒駕罰鍰、再犯、拒測、吊扣吊銷及車輛處分。
  2.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· 2026-09-17
    • 依酒測值、車種與到案時間的現行分級金額。
  3.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· 2026-09-17
    • 酒駕刑事門檻、刑度與致死傷及再犯規定。
  4.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新條文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· 2026-09-17
    • 2026年8月17日公布但施行日未定的新條文。
  5.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新制專區交通部監理服務網 · 2026-09-17
    • 2025年3月1日後違規的講習收費。
  6.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· 2026-09-17
    • 行政酒駕門檻為吐氣每公升0.15毫克或血液0.03%以上。
  7. 行政罰法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· 2026-09-17
    • 同一行為同時觸犯刑法與行政法義務時的處罰關係,以及不起訴、緩起訴或特定裁判後仍可能依行政法裁罰。
  8.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· 2026-09-17
    • 違反道交條例第35條第1項至第5項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