吊銷駕照多久可以重考?期限與流程
吊銷駕照後多久能重考,要看裁決書引用的條款;現行第67條分為1至5年與終身不得考領。禁考期滿不等於自動恢復,仍須完成相應講習、繳清罰鍰與重新考驗。

吊銷和吊扣不同。吊扣期滿後處理原有資格;吊銷則要等不得考領期間屆滿,再依規定重新申請考驗。道交條例第67條不是用違規名稱簡單分年限,而是逐條列出1年至5年或終身不得考領的情形。
先從裁決書條款查年限
目前施行的第67條可分為:
| 不得考領期間 | 現行規定重點 |
|---|---|
| 1年 | 由道交條例其他條文吊銷、沒有被第67條另列者 |
| 2年 | 第21條第5項後段、第21條之1第4項後段等 |
| 3年 | 第29條第4項、第30條第3項、第35條第3或4項前段、第43條第2或3項、第44條第4項等 |
| 4年 | 營業大客車依第35條第2項吊銷,或因肇事致人重傷依第44條第4項吊銷 |
| 5年 | 第35條第5項前段,或因肇事致人死亡依第44條第4項吊銷 |
| 終身 | 第67條第1項列出的無照、酒駕等特定吊銷情形;第2、3項期間累計達6年以上也會進入終身限制 |
這張表不能取代裁決書。相同的「酒駕」、「無照」或「肇事」口語描述,會因條款、是否致傷亡、是否再犯而落在不同年限。所有車類駕照會一起吊銷,不是只吊銷違規當下駕駛的那一類。可先用監理服務網的駕照吊扣及吊、註銷查詢,並核對正式裁決書。
2026年8月17日另有新修正的第67條;新條文須待行政院命令指定施行日期,目前尚未適用。新文字調整酒駕、毒駕相關的終身、2年與3年欄位,不能提前套用。涉及酒駕時也可對照酒駕罰多少所列現行與待施行版本。
禁考期滿後怎麼重考
禁考期滿不是原駕照自動恢復。道安規則第60條規定,可報考吊銷前曾持有的同等或較低等級普通或職業駕照;不得考領期間合計達3年以上者,須先在公立或立案私立駕訓機構完成該等級訓練,才能申請考驗。重新取得駕照後若再申請晉級,吊銷前的駕駛經歷不採計。
可依下列順序準備:
- 以裁決書與監理紀錄確認禁考期是否屆滿。
- 完成應受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;自2024年10月31日起,受吊銷者納入講習。
- 繳清違規罰鍰,或依規定辦理分期並繳第一期。
- 禁考期合計達3年以上者,先完成駕訓課程。
- 重新申請考驗;監理機關核發的是高風險駕駛短期駕照。
監理服務網說明,吊銷禁考未達6年者,6年觀察期間使用2年短期駕照,共核換發3次;禁考6年以上者使用1年短期駕照,核換發6次。觀察期間若再次被吊銷,禁考期滿重考後,核發2年短期駕照且觀察期重新起算。
酒駕吊銷另有教育與治療
因第35條酒駕等規定被吊銷者,現行第67條要求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後才能考領。依管理辦法,酒駕防制教育要在重考前1年內完成,課程總時數15小時,費用2,800元;違反2次以上者,還要在合格醫療機構接受12個月且至少12次的酒癮評估治療,取得完成證明,證明有效1年。
酒駕防制教育課程採監理服務網線上預約。酒駕吊銷後依第67條第5項重考取得駕照者,還須登記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的汽車後才發照;未依規定駕駛配備酒精鎖的車,可罰60,000至120,000元並移置保管。
終身不得考領有沒有例外
第67條之1針對部分終身不得考領案件設有特定條件:死亡案件執行吊銷逾12年、重傷逾10年、受傷逾8年、其他案件逾6年,符合條件者可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考領,測驗合格後可能只發較短效期駕照。
並非所有終身禁考都適用這個例外。現行第67條明列若屬第35條第1項、以及第3至5項後段的特定酒駕情形,不在例外範圍。申請人還須符合無無照駕駛、完成主管機關教育與駕訓等條件,酒駕案件另要有相應教育或治療證明。
常見問題
吊銷駕照一年後一定可以重考嗎?
不一定。第67條依裁決條款分為1、2、3、4、5年或終身限制,應以裁決書與監理紀錄確認。
禁考3年以上一定要上駕訓班嗎?
道安規則第60條規定,不得考領期間合計達3年以上者,先完成該等級車類駕訓才能申請考驗。
重考合格後會拿到一般長效駕照嗎?
受吊銷者進入6年持照觀察期;禁考未達6年使用2年短期駕照,禁考6年以上者使用1年短期駕照。
吊扣期間開車會變成吊銷嗎?
第21條把吊扣期間駕駛列為無照駕駛類型,另有罰鍰、移置保管與吊銷規定。可先讀記點滿幾點吊扣駕照區分吊扣與吊銷。
第一次查台灣科技執法、測速或罰單資訊,可先回到台灣科技執法資訊怎麼開始。